葫芦岛北龙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市北龙海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物资保障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报批前)

2022-11-01 13:55:13

  葫芦岛市北龙海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物资保障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已委托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拟对项目进行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对原舾装码头二期工程码头进行改造,共计涉及岸线长度约246.21m,靠泊船型为3000吨级杂货船及中海油各类平台工作船(减载至吃水不大于5.9m),装卸物资均为件杂货。现有码头年吞吐量226万吨(其中二期码头吞吐量90.4万吨),运输货种为散杂货。本项目建成后,二期码头仅运输27万吨件杂货,原散杂货不在运输;一期码头仍运输散杂货,吞吐量仍为135.6万吨。根据葫芦岛港北港港区南部作业区规划方案要求,调整码头主要功能为,为中海油物资保障基地服务,改造部分设计年吞吐量27万吨,均为件杂货(普通物资25万吨/年、件装危险品2万吨/年),其余运输部分待中海油确定运输货种时另作评价,运输船舶由中海油进行管理,上述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改造完成后仅运输27万吨件杂货,原散杂货不再运输。
(一)环评报告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报批稿及公众参与说明见网络连接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_yO43pWvBB4465b9BBnnQ
提取码:pft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北龙海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13998989721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